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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追讨近400万元股权转让款

来源:金华章福阳律师   发布时间:2025-04-25

有一种认知比较可怕,那就是对于超越自己认知能力的事情,凭自己的猜测应该是这样的,然后把他合理化,并且运用到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中,作为自己判断的标准,这种判断用在小事情上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运用到决定自己命运的时候,那就非常恐怖了。

老王为人老实本分,和和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开了一家机械公司,从事机械的生产销售。制造业对资金的投入需求量非常大,几个人已经投入了上千万元,公司也逐步开始产生效益,然而仍然面临大额资金缺口,于是将老李引荐进来,认为老李能够为公司取得大额融资。老李入股进来后,全面接管了公司的事务。相处一段时间后,发现老李与其他股东理念不同,激进冒险,逐渐产生矛盾,公司运营陷入僵局。于是其他股东想以高价将老李的股权买下来,让其退股,但老李坚决不同意,要退也要求其他股东退出,自己来经营。

后经过反复协商,其他股东将股权以一千万左右的价格卖给老李,其中老王占近400万元。

大致方案谈好后,就开始拟定具体协议。老王几个人文化水平低,起草协议的事情就由老李负责。老李找专业律师拟定了协议,将股权转让价款起草为出资款和公司对老王的借款两部分,而老王当时投入款项时并没有变更出资,公司信息显示出资才几十万元,其他三百多万元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被作为公司借款。老王十分相信老李,想想只要自己能拿到近400万元就好,协议怎么写都无所谓。

股权变更后,老李开始找理由不支付,连几十万元的名义股权转让款都找理由不支付,更别说其他款项了。

经过近一年时间的催讨,无济于事,于是找到本律师代理追讨。

在和老王沟通时,发现我们不在一个维度,他想当然的认为合同中写的清清楚楚老李要支付他近400万元,没有意识到他掉入了一个陷进。

对于几十万元的股权转让款,依照合同起诉是很轻松的,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对于所谓的借款,要想起诉在法律上是存在很大问题的,风险是非常大的。本人之前代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非常多,很多案件即使有借条、有交付凭据都做到了推翻借条驳回对方诉请,这类案件数量很多,所以和老王反复沟通,他也渐渐认识到这个问题。

于是,指导老王收集当时协商整体收购的证据,证实实际上本案对方是以近400万元收购股权,而非民间借贷问题,这点很重要,因为股权以多少价款转让都是可以约定的,而民间借贷需要提供资金交付证据以及借贷合意证据,举证责任一个在对方一个在自身,对案件成败至关重要。同时,我们也做好最坏准备,如果法院认定本案属于民间借贷,那么委托人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借款的交付以及借贷合意。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老王这份协议很奇怪,起诉的话法院审查存在股权转让和民间借贷以及其他给付多重法律关系,立案时也可能存在案由确定问题。

上述这些问题都是因为认知限制导致了,想当然的认为只要有协议自己就必然胜诉导致的,增加了败诉风险。

我们在充分收集准备证据之后,向法院提起股权转让纠纷之诉,同时申请查封了对方名下的房产、股权、账户等财产。虽然案件发展都与我们预测的一致,也都做了充分准备,但案件审理过程异常激烈,对方从民间借贷纠纷原告要承担款项交付及借贷合意的举证责任的角度反复抗辩,并且举证了一系列证据证明老李存在重大误解等情况,经过多次开庭审理,最终我方艰难的获得胜诉判决,全部支持了老王的诉讼请求,对方不符提出上诉,二审又经过好几个月的审理,考虑到案件在法律上存在较大争议,不可控因素较多,并且房产变现困难可能日后执行困难等问题,二审中同意调解,对违约金部分做出适当让步,由对方在一个月内全部付清,签订了协议,最终对方按期将近400万元的款项全部履行完毕。

本案老王最终胜诉了,然而老王多了一堆白发。

这个案件给我们的启示是深刻的,我们要审视自己的观念,我们想当然的东西真的对吗?在大事情面前,我们要及时更新认知,有时候老观念会把你送进监狱,有时候老观念会让你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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